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申請期限:上學期收件截止日期至一月三十日止,
下學期收件截止日期至七月十五日止,
以上日期皆以郵戳為憑。
二、申請方式:自行郵寄至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9號29樓 財團法人臺北市健鼎教育關懷基金會 收
三、獎學金額度:依學生個別狀況提供學雜費、參考書費及生活費項目之獎學金
四、申請資格(需同時具備以下兩項):
(一)針對就讀公立國中,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之學生(含一年級新生)。
(二)在校當學期平均學業總成績達 90 分或全班前百分之二十者且品德優良經師長推薦之學生。
五、實施辦法及申請表詳見附件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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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12-13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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